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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艺术类专业(音乐学、环境设计、美术教育、音乐教育、环境艺术设计等)录取规则: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如果投档成绩为综合分数,按照综合分数排序。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或投档综合分)相同者,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化课成绩相同者,按照语文、外语、数学课程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体育类录取规则: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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