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录取规则 > 正文

宁夏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9阅读量:652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

(一)区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宁夏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按综合分成绩排序录取。综合分成绩按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占3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排序,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二)区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外省份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各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合格,按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考生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对实行梯度志愿(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上述规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按上述规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实行“一档多投”政策的省份,按上述规则进行录取排序,经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后给予录取


Copyright 2009-2019 音乐艺考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豫ICP备19019168号-1 技术支持:郑州网站建设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