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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8阅读量:350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同考生生源省规定的投档规则,按照生源省艺术类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对进档考生我校录取规则为:

1)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按专业大类以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

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时,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高的优先。

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认同各生源省该专业所对应的统考科目的投档规则,以投档成绩在满足该专业身体等要求的条件下择优录取,其身体条件要求主要有:男性身高172cm~185cm,女性身高162cm~175cm;单眼裸眼或矫正视力0.5以上,无色盲、色弱;无“X”、“O”形腿;无纹身、狐臭;五官端正、身材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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