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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8阅读量:455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二条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统考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如下规则录取(在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遵循其投档规则,在进档考生中按照如下规则录取):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并列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音乐学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的50%和专业课成绩的50%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并列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河南省按照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主科成绩并列时,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总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舞蹈表演专业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总成绩并列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的50%和专业成绩的50%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并列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的60%和专业成绩的40%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并列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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