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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8阅读量:347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学和书法学专业是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的50%加专业课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的最后一名折合后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名录取。

2.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文物保护与修复、音乐学、音乐表演(本科)、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科)、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科)、音乐表演(专科)等专业是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的最后一名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名录取。

3.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规定执行。

4.录取所在省份有明确规定的,执行该省政策。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依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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