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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7阅读量:346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艺术、体育类:

我校使用生源省(区、市)统考或联考成绩,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1.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办法为根据各行当计划(详见当年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下发的《填报志愿指南》)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仅限我校招生的音乐表演专业器乐类考生兼报,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音乐表演专业各行当、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计划有缺额,则调整至音乐表演专业,调整原则为声乐、钢琴、小提琴、二胡可增录2人,其余每个行当(琵琶、古筝除外)可增录1人。音乐学专业仅限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的各行当考生报考,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2.舞蹈编导专业录取办法为根据男、女生计划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和书法学专业录取办法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办法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7+专业成绩×0.3。

5.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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