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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商务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0-08阅读量:1255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⑵艺术类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舞蹈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先按男女分类(男30女60),再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对于进档考生,声乐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器乐根据各行当招生计划按器乐各行当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某些器乐行当完不成招生计划,其空缺名额按以下顺序依次分配给小提琴、二胡、钢琴、琵琶、古筝、竹笛、手风琴。每次每行当录取1名考生,直到完成总招生计划为止)。

⑶体育类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⑷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的考生,如等级也相同,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单科成绩排序为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排序为为数学、语文、外语)。我院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等级最低要求是选测科目历史为C、物理为C,其它选测科目也为C,必测科目达到4C,技术科目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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