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1、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甘肃和北京使用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校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他省份使用各省播音主持类统(联)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表演专业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和甘肃使用校考成绩,按进档考生校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他省份使用各省影视表演类统(联)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进档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南、甘肃和北京使用校考成绩,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他省份使用各省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联)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使用各省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联)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6、音乐表演专业开设声乐、钢琴两个招考方向,分别使用各省音乐(声乐、钢琴)类统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进档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7、录音艺术专业在山西使用校考成绩,按进档考生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份使用各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进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8、舞蹈编导专业使用各省舞蹈类统考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根据男女计划1:1的比例,按进档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9、艺术类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时,使用特征成绩(含政策加分),艺文艺理统一排队。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参考单科成绩排序,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按专业成绩录取时,对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特征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
10、艺术类校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考生须参加相应专业的省级统考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