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艺术类各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高考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三)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按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招生,音乐表演、音乐学按照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招生,舞蹈表演、舞蹈学按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招生。新生进校报到后按照相应学院公布的专业分流方案确定最终专业。
(四)甘肃省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器乐方向)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第一段录取,实行“1+1”顺序志愿,录取时将按照最终公布的具体乐器计划,分别划定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甘肃省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敦煌市就读)、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书法学、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理论作曲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敦煌市就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专业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第二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