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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9阅读量:448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五条 报考艺术等专业类别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艺术类专业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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