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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台师范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9阅读量:508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投档规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执行,进档考生的录取按我校录取办法执行。

(一)我校组织了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专业成绩以校考成绩为依据;没有组织艺术类校考的,专业成绩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联)考成绩。

(二)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进档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数高的考生。当专业成绩、文化成绩都相同时,则依次参考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高低,考虑录取与否和专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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