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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9阅读量:365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三条 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类、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类、普通专升本招生类考生录取办法。

(一)英语、商务英语专业仅录取参加英语语种考试考生,按高考投档分数择优录取。对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学生入学后,学校以英语或日语作为公共外语教学的语种。录取方式参照第十二条。

(二)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在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对出档考生,实行“专业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分数(艺术类为专业统考成绩、体育类为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若专业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投档成绩高的学生。专业分数和投档成绩均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同分排序规则,优先录取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分数高的学生,如还相同,则按语文、数学、文(理)科综合、外语科的顺序比较成绩,择高分录取。

湖南省艺术类考生,分数线执行湖南省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采用湖南省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投档,投档完成后按照上述“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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