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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9阅读量:370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二)艺术类

1.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

2.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广西考生,专业成绩以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广西和区外省份考生,专业成绩以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依据。

3.按以下规则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和录取。

(1)音乐学、舞蹈学、动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书法学专业

专业成绩→高考文化分(总成绩+加分分值)→高考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外语成绩。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①广西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测试且合格;广西以外省份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组织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测试统考或联考且合格,或所在省份认可的可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的艺术类专业测试统考或联考且合格。未参加专业测试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综合分和专业测试成绩都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综合分=(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总分)×750×70%+高考文化分(总成绩+加分分值)×30%。

(3)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综合分和专业成绩都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综合分=专业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高考文化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

第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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