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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8阅读量:354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达到各省艺术类同批次专业统考合格线和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对依照各省艺术类投档规则出档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和音乐学的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综合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综合分相同的考生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舞蹈表演专业、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录取,专业分相同的考生再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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