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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8阅读量:440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各省有关文件公布的办法执行。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及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原则为:

1)山东省内艺术类本科: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校企合作)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舞蹈学(师范类)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山东师范大学平台的音乐类联考成绩,且对主副项种类不作要求。

录取时,在山东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的设计学类、动画(校企合作)、广播电视编导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考生,依次比对统考综合分数、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对进档的舞蹈学(师范类)专业考生,依次比对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对进档的音乐表演专业考生,依次比对联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2)山东省外艺术类本科:在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对进档的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类)、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考生,使用综合分投档的专业,依次比对统考(联考)综合分数、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不使用综合分投档的专业,依次比对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3)山东省影视动画专科:在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考生依次比对统考综合分数、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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