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山东省内艺术、体育类考生:
1.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体育类、舞蹈类、书法学等统考专业:考生报考我校必须参加全省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体育类、书法学录取规则: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舞蹈类录取规则: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成绩相同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等高校联考专业:考生报考我校必须参加音乐类(山东师范大学平台)、播音与主持艺术(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等高校艺术专业联考且取得相应专业合格证。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规则: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音乐类专业录取规则: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外省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