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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8阅读量:466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对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录取时认可各省体育专业统考成绩,要求考生同时达到各省(市、自治区)体育类文化和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遇计划数最后一名考生同分,则以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排序依次录取。

2.对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录取时使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原则按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录取招生计划中排序最后一名考生同分,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考生语、数、外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3.福建省艺术类本科2021年实行“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按该省规定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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