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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7阅读量:516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及省统考(或校级联考)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分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考生,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2.表演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投档控制线及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范围内,按照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时,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的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3.书法学、录音艺术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投档控制线及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范围内,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区分艺术文、理)与专业课成绩折合成综合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分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也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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