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录取规则 > 正文

黑河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7阅读量:465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二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相关专业科目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含照顾政策分数);其余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相关专业科目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不含照顾政策分数)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则按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后录取,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由我校设点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专业课成绩使用我校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山东省音乐类专业课成绩使用山东省联考成绩,其他省份专业课成绩均使用其所在省的统考成绩。

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体育类录取原则

在文化课成绩、相关专业科目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不含照顾政策分数)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文化课总分也相同,按照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后录取,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

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Copyright 2009-2019 音乐艺考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豫ICP备19019168号-1 技术支持:郑州网站建设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