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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范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21-06-17阅读量:433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1)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①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国画、绘画、艺术设计学、音乐学、书法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体育教育等专业使用相应的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 ×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使用相应的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 ×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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