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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29阅读量:1467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二条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报考舞蹈学专业的考生还须获得我院艺术类相关专业校考合格证。舞蹈学、音乐学、美术学专业按“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各省市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术科考试(校考或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的比例(64)折合成总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绘画专业按“高考文化总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术科考试成绩(统考)排序,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科专业文化课过线,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新疆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体育类专业按“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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