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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东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27阅读量:906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二十二条  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要求按文理综合或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录取时文化课分数按照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划线标准执行,在文化课上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确定)。

    第二十三条  甘肃省艺术体育类专业按照《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改革方案》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组织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须本省专业统考合格并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同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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