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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23阅读量:944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办法安排专业。

1、对于我校招收的艺术体育类考生,我校使用各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

2、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在进档考生中,本科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与设计类专科专业文化成绩在专科文化省控制线上100分(含100分),音乐类专科专业文化成绩在专科文化省控制线上50分(含50分),在进档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

3、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和体育类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在进档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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