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学校招收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绘画、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舞蹈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等艺术类专业学生,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201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执行。另外,甘肃省因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 3 个专业没有分开报名考试,按照美术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发放合格证,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可以同时填报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按照校考成绩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招收篮球、排球、足球和田径等项目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按照《海南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