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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17阅读量:1052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二十七条 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艺术类统考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凡报考我院音乐类专业考生,专业分档时,音乐学专业考生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术科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高低顺序排名。

凡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考生(专业包括:艺术设计学、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录取时使用的术科成绩为各省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类专业录取时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依次投档,投档分数为综合分(综合分计算按照其术科成绩的60%、文化课成绩的40%计算总分)。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高低顺序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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