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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17阅读量:943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凡报考本校艺术类的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按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1)术科成绩的使用

省外报考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普语)、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成绩;

省外报考音乐学(社会音乐)、舞蹈编导(不含国际标准舞)的考生,须取得相应类别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合格证,术科成绩使用本校校考成绩;

广东省报考美术类、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编导(不含国际标准舞)专业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广东省统考成绩;

广东省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舞蹈编导(国际标准舞)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本校校考成绩。

(2)录取原则

专业录取依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别的投档原则进行。对文化分、术科分均上线的考生根据综合排位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本专业类别统考而未取得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投出的档案中按综合排位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排位分相同时,依照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术科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普通高考语文、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数学/理科数学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的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40%,术科分占60%,合成百分制综合排位分。公式如下: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综合排位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占60%,术科分占40%,合成百分制综合排位分。公式如下: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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