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录取规则 > 正文

岭南师范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17阅读量:1072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二十五条 体育类及艺术类专业志愿按如下原则录取:

1.广东省农村教师专项计划提前批次。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2.广东省、省外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学校对投出档案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术科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后得出综合分,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考生专业填报顺序和综合分都相同时,则专业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学校设点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

各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1)学校校考美术(书法)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

(2)学校校考音乐(舞蹈)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2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80%。

(3)学校认可所在省统考成绩的体育类及艺术类专业:

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30%+术科统考成绩×(750/生源省术科统考满分)×70%。


Copyright 2009-2019 音乐艺考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豫ICP备19019168号-1 技术支持:郑州网站建设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