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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17阅读量:969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我校在浙江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浙江省考试院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体育类专业录取根据投档情况,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美术类专业广东省计划根据投档情况,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外省计划根据投档情况,按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按以下公式计算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4+术科统考成绩*0.6),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的,先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后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美术类专业陕西省录取原则:在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类专业:①音乐学(师范)专业广东省计划根据投档情况,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其它外省计划根据投档情况,原则上分声乐、钢琴、中西器乐、特需器乐方向按照校考术科成绩名次从高到低录取,校考术科名次相同的优先录取特需器乐方向的考生,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②音乐表演专业根据投档情况,原则上分声乐、钢琴、中西器乐、特需器乐、作曲方向按照校考术科成绩名次从高到低录取,校考术科名次相同的优先录取特需器乐方向的考生,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③舞蹈学专业广东省根据投档情况,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其它外省计划根据投档情况,原则上按照校考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校考术科成绩相同的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根据我校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实施办法,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的考生,术科成绩入围的,高考文化成绩可按照二本线或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A、B线,则按A线),根据招生计划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术科成绩特别突出的,高考文化成绩可按照二本线或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A、B线,则按A线)的65%录取,最终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名单为准。

第十九条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广东省只录取参加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音乐、舞蹈类专业术科统考及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考生,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只录取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音乐舞蹈类专业术科考试入围的考生。美术类专业使用术科省级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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