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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06阅读量:974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1.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定考生生源省份规定的投档方式,按照生源省份艺术类、体育类投档规则投档,我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在我校进档考生中,录取规则为:

    1)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按专业大类以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

    3)舞蹈学: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时,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高的优先。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按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份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50%与专业成绩的75%之和,同分时,以术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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