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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阳师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04阅读量:1112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2、体育类、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

美术学、音乐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工艺美术、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同分数考生,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仍相同的,按高考文化分的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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