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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04阅读量:1002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学和书法学专业是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的50%加专业课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的最后一名折合后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数、外成绩排名录取。

2、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本科)、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科)、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科)、音乐表演(专科)等专业是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的最后一名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数、外成绩排名录取。

3、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

4、河南省考生报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报考音乐学和音乐表演(本科)专业,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报考舞蹈编导和音乐表演(专科)专业,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5、我校2019年在山东省招收广播电视编导和美术类专业考生使用其统专业成绩,招收书法学、音乐学、音乐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使用我校校考专业成绩。

6、录取所在省份有明确规定的,执行该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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