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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03阅读量:1008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七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

1、美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投档的考生中,以统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分配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3、音乐类在山东省内使用2019年青岛科技大学等15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投档的考生中,按照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音乐类在省外使用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投档的考生中,按照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按《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在进档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若综合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综合评价招生、少数民族预科、内地新疆班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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