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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03阅读量:940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 (一)美术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学校分文理科类按照综合分确定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位次)高者。 (二)书法学专业使用书法学专业联考(聊城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学校分文理科类按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40%+文化成绩*60%。若综合分相同,艺术文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艺术理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专业成绩、数学、外语、语文依次录取。 (三)音乐学(含公费师范生)、音乐表演(中国民族器乐演奏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专业使用音乐类专业联考(济南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择优录取。 (四)舞蹈学专业使用舞蹈类专业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择优录取。 (五)舞蹈学(体育舞蹈男方向)、舞蹈学(体育舞蹈女方向)专业使用艺术类(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校际联考(山东体育学院平台)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择优录取。 (六)音乐教育专科专业认可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联考或校考合格成绩,对进档考生,学校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位次)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执行《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对进档考生,学校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若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位次)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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