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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03阅读量:923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专业,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音乐学专业:使用音乐类联考(济南大学平台)专业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舞蹈学专业:使用舞蹈类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专业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使用舞蹈类专业联考(山东体育学院平台)专业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音乐教育(专科)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的合格成绩。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投档位次择优录取。

2.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使用生源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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