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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1-03阅读量:1157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二十三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山东省内艺术、体育类考生:

1、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体育类等统考专业:考生报考我校必须参加全省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录取规则: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2、音乐类专业、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舞蹈学(健美操)、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等高校联考专业:考生报考我校必须参加音乐类(济南大学平台)、书法学(聊城大学平台)、舞蹈学(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播音与主持艺术(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体育舞蹈和健美操(山东体育学院平台)等高校艺术专业联考且取得相应专业合格证。

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专业录取规则: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综合分折算办法:综合分=专业成绩*750/200*30%+文化成绩*70%);书法学综合分折算办法: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40%+文化成绩*60%)。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音乐类、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舞蹈学(健美操)专业录取规则: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外省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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