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录取规则 > 正文

南昌工程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0-30阅读量:1063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

1、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总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投档线,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参考其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总成绩相同时参照第十一条处理;

2、音乐学专业在北京承认考生获得的且经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备案确认的公办二本以上院校校考合格成绩,按考生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总成绩相同时参照第十一条处理;

3、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相关规定,则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


Copyright 2009-2019 音乐艺考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豫ICP备19019168号-1 技术支持:郑州网站建设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