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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0-27阅读量:947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八条 有关专业录取要求:

1.福建省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志愿和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考总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线上)。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2.面向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对于我校有设考点省份,只录取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从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省定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按志愿和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对于我校没有设点校考的省份,认可相应省份艺术类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考生文考总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分数线上,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因无少数民族语言类的教师,学校不录取非汉语言答卷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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