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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0-27阅读量:936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四)音乐学专业录取规则:

1.福建省录取时,在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福建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预录取。综合分的计算方法为: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若综合分相同,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依次进行排序。

2.其他省份录取时,只录取参加各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各省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生符合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条件等录取照顾政策的,按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执行。

(七)如果出现省内外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情况,可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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