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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艺术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0-24阅读量:1178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三、招生计划最终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录取原则最终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1、组考模块五、七对应的各专业按综合分2投档录取。即综合分2=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艺术类综合分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投档时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2、组考模块一对应的专业按综合分1投档录取。即综合分1=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00(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艺术类综合分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投档时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艺术类综合分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含政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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