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app
热点栏目
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
统考政策
8、使用省统(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按省规定的投档办法录取或按我校艺术类专业综合分录取(计算办法同下);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过线的情况下,按照我校艺术类专业综合分(综合分=7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opyright 2009-2019 音乐艺考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豫ICP备19019168号-1 技术支持:郑州网站建设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