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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0-16阅读量:916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九条 体艺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专业:采用江苏省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新疆自治区采用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新疆自治区)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2.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新疆自治区采用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新疆自治区)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即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3.体育类专业:采用江苏省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同批次省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即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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