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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0-14阅读量:1278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工艺美术专业)、绘画、动画、摄影、音乐学、音乐表演等专业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术科)统考成绩的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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