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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0-13阅读量:1099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一条 特殊类专业录取

    1.绘画、设计学类、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除绘画、设计学类专业,以上其它各艺术类专业间均不可兼报。

    2.戏剧与影视学类在普通批次录取,属于艺术类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投档后,在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普通本科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在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按照该其公布的录取规定实施。

    第十二条 特殊类考生录取

    1.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招生计划,按招生简章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

    2.对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新疆南疆计划考生、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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