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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师范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0-12阅读量:1098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2.艺术类专业:

我校艺术类专业采用考生所在省份对应专业的统考(联考)合格成绩进行录取。

美术学、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成绩统考(联考)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成绩统考(联考)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成绩统考(联考)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课成绩统考(联考)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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