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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0-10阅读量:1195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2)艺术类专业

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课属本省统考范围内的,须参加本省本科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辽宁省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河北省美术类、音乐类,山东省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使用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河北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

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辽宁省、河北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2+专业课总分;

2)音乐学(师范)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总分;

3)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30%+专业课总分×70%

说明:音乐学(师范)专业只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声乐招考方向招收美声、民声、流行考生;器乐招考方向招收键盘演奏(钢琴),西洋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古典萨克斯、小号),西洋弦乐(小提琴)考生。

山东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2)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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