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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0-09阅读量:1075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6.报考体育类本科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体育测试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报考体育类专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体育测试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体育类本、专科的考生,当遇到多名志愿相同且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考生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7.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美术类(音乐类)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统考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当遇到多名志愿相同且综合成绩相同考生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8. 报考我院美术类、音乐类专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美术类(音乐类)统考成绩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根据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录取。报考我院其他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其他艺术类联考成绩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按考生志愿,根据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录取。当遇到多名志愿相同且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考生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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