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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0-05阅读量:1303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四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分数线后,将全部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后依次录取,当投档成绩同分考生多于应投考生数时,如生源所在省的投档成绩是专业统考成绩,依次比对文化课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如生源所在省的投档成绩是综合成绩,依次比对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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