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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时间:2019-10-05阅读量:1191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按专业课成绩录取的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总分相同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凡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健康体检合格;2、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3、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线;4、舞蹈学专业考生身高标准为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在满足上述条件下:1、使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2、河北省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表演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表演专业校考合格证,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3、河北省使用河北大学组织的戏剧编导类校际联考(以下简称校考)成绩录取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须取得校考合格证,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河北省体育类专业考生,其专业课成绩采用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测试成绩,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需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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