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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周口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时间:2019-09-22阅读量:1169 点赞量:0 点我收藏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专业

录取原则

(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

戏剧影视文学

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音乐学、

音乐学(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30%)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

河南省、山东省按专业主科成绩择优录取;其他省(区)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绘画、动画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书法学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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