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艺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我校进行校考的招生省 (区、市),使用校考成绩;我校未进行校考的招生省 (区、市),采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第十六条 艺术本科、艺术专科录取规则
美术本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他艺术本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专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他艺术专科:对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体育本科、体育专科录取规则
体育本科:对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体育专科: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专科提前批空乘类录取规则
表演省统考合格考生方可报考,对进档考生,在文化课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